| 生育险报销 |
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,青岛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,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,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,报销相关费用。
|孕期报销:
孕中期建档报销
报销金额:¥200.00
报销程序:建档时,孕妇携带身份证、医保卡、生育服务手册,缴费时直接扣除。
注意:部分区妇幼及卫生服务中心,针对本区或者社区建档可以直接免费进行建档检查,则有生育险的孕妈不再享受¥200.00报销。
孕晚期产检报销
报销金额:¥500.00
报销材料:孕妇身份证和医保卡、孕晚期产检XX(具体医院略有不同,根据医院要求来准备材料)
报销程序:生育结算后,到分娩医院(或孕晚期产检医院)的医保窗口报销。